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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8-06-04

 

 

 

河南理工大学文件

 

校研〔201718

 

 

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修订)》已经2017年第8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理工大学

                                2017年6月21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办法(修订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博、硕士研究生,稳步提高生源规模和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基本要求及奖励金额

(一)985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励3学年学费。

(二)其他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被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励1学年学费。

第二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基本要求及奖励金额

(一)推免生

经考核接收的推免生(不含本硕连读、支教系列),奖励2.5或3学年学费。

(二)统招生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2.5或3学年学费。

2.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专业平均绩点排名前20%,奖励1.5学年学费。

3.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其他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专业平均绩点排名前10%,奖励1学年学费。

(三)调剂生

1. 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工程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1学年学费。

2. 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奖励2000元。

第三条 符合条件并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申请表》,连同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期间专业平均绩点排名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第四条 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校领导审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表彰奖励。

第五条 优秀生源申请者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追回全部奖励。

第六条 上述优秀生源入学后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第1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

第七条 以上奖励政策,不适用于上述高校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及跨专业报考学生。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8级研究生起试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河南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6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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