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密化管理,提高命题质量,确保研究生入学考试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遵循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规律,积极运用教育评价与教育考试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突出考生基本理论与专业素养的考查,着力提高考试有效性。
2.规范性原则。强化自命题工作管理,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合理、操作严格,确保自命题工作质量。
3.安全性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保密措施和要求贯彻到自命题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将安全保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职能岗位,确保自命题工作安全。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自命题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招生单位成立以主管院长(所长)为组长的学院(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自命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单位分别指定两名以上富有责任心、政治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即试题专管人员)具体负责试题保管和保密工作。
三、自命题科目范畴
1.初试自命题科目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中除全国统考及联考以外的业务课。
(2)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所有业务课。
2.复试自命题科目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笔试专业课(含加试)。
(2)在职工程硕士复试笔试专业课。
四、自命题工作流程
(一)初试自命题
1.布置命题任务
研究生处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安排,组织召开全校初试命题工作会议,向各招生单位发放命题通知,下达命题工作任务,明确命题基本原则和要求。各招生单位研究确定各科目的命题教师,分配具体的命题工作任务,并分发《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督促命题教师学习。
2.实施命题工作
命题教师签署《河南理工大学保密责任承诺书》,严格根据考试大纲,并按照命题须知的要求手写(绝对不允许使用电脑)命制A、B两套试题。命题教师对试题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规范性和试卷结构完整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后,用信封密封保存。
3.命题电脑输入命制试题
命题教师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约定时间到研究生处保密室命题电脑上输入命制试题。若试题中有专业图件,可事先在不联网的电脑上光盘拷贝,然后通过保密室的中间机输入到命题电脑,但光盘中不能含有试题的文字内容。试题需在研究生处统一的试题模板上按命题须知的要求命制,用A4纸打印出来,并彻底删除命题电脑中的试题文档。
4.审定、交接试题
命题教师认真校对、审定试题,确保试题无误后,将A、B两套试题分别密封在2个专用大信封中,命题教师须在2个专用大信封封口处签字并直接移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须检查大信封密封与签字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交接双方在试题交接表上签字。手写试题交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当面用碎纸机销毁。
试题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前不需也不能制定。等考试结束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命题教师领取选用的试题,制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待评卷时使用。
5.保管试题
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须立即将试题存入保密室的保密柜中进行保管。保密室及保密柜的钥匙,由研究生处3名试题专管人员分别掌管。试题存放期间,试题专管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保密室、保密柜情况是否正常,视频监控是否正常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发现保密室有异常现象须及时上报。
6.印刷、封装和传递试卷
(1)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业务课试卷
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安排,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在保密室视频监控和校纪委的监督下,选择A、B两套试题中的一套作为考试试题,启封试题并审核考试科目代码、名称及格式等是否符合要求,并严格根据各科考生人数印制试卷,不得印制备份试卷。
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在保密室视频监控和校纪委的监督下,研究生处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业务课试卷按考试科目分别装入印有考生编号、考试科目名称和具体考试时间等内容的试题袋内,核查无误后密封、盖章。
将同一考点考生的试题袋和《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考生情况汇总表》装入邮包,邮包上注明招生单位、报考点名称、地址等信息,外地考点的考生试卷以机要方式传递,焦作市考点的考生试卷由专人专车直接送往焦作市招生办公室。
(2)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业务课试卷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试卷开考前1小时,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在保密室视频监控和校纪委监督下,选择A、B两套试题中的一套作为考试试题,启封试题并根据各科考生人数印制试卷。将印制好的试卷装入档案袋并密封,校纪委和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在封口处签字后,直接送入考场。
(二)复试自命题
复试自命题按初试自命题要求命制完成后存入保密室保密柜中保存。根据学校复试工作进程安排,在开考前1天,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在保密室视频监控和校纪委的监督下,选择A、B两套试题中的一套作为考试试题,启封试题,并根据各科考生人数印制试卷。将印制好的试卷装入档案袋并密封,校纪委和研究生处试题专管人员在封口处签字后,存入保密柜。
开考前30分钟,由各招生单位纪检人员和试题专管人员从保密室领取试卷送入考场,转交监考老师。
五、工作要求
1.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选派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必须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认真负责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要切实加强对涉密人员政策、纪律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2.各命题教师应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每位命题教师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3.命题教师的姓名对外保密,并签订保密责任书。命题教师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有关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4.命题工作要在保密状态下完成,命题人员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命题结束后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禁在学校命题电脑以外的计算机上进行命题工作。
5.每门自命题科目的两套试题的结构应完全相同。
6.自命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7.保密室必须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蛀功能,配备铁门、铁窗、三锁铁柜,并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
8.试卷交接环节要做到手续严密、无误,不得将试题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各环节交接过程均应有文字记录,做到“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
9.试卷印制、封装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保密室)。印制完毕的每科考试科目的试卷和试题原稿必须及时撤离机器,放入保密柜。试卷印制过程中产生的废卷全部放入保密柜,考试结束后统一销毁。
六、应急机制和问责机制
1.考试期间,命题教师必须保持手机畅通,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以便处理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和意外情况。
2.如万一发生试题泄密或其他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及上级部门。同时,要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有全校自命题工作的领导责任,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有本单位自命题工作的领导责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4.命题教师要对试题进行认真审核,防止出现差错。对于在命题过程中不按规定原则命题或不认真核对,造成重大失误的命题教师,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命题教师资格。
5.对于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有关人员,学校将依据有关处罚条例进行严肃的处理;对于触犯刑律者,将由国家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者以本规定为准。
3.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