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院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院师生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院实际,对《数信学院关于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2006年)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增强学院凝聚力,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党务和院务公开工作,学院成立党务、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校教代会代表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党务、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
四、党政院务公开的内容和责任
党务、院务公开工作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凡是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在一定时期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其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学院发展的重要事项
(1)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
(3)涉及学院全局性的重要改革举措和有关政策。
2、关于学院建设的重要事项
(1)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位与毕业资格审查结果、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情况,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教学评估等情况。
(2)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本科生和研究生就业情况。
(3)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的规划和有关情况。
(4)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科研成果申报、鉴定、获奖、转化等情况。
(5)各类教学实验室建设规划与实施情况。
(6)干部任免、推荐、考核情况,发展新教工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7)人事调配、岗位设置、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及人才引进
情况。
(8)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和系(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等负责人以及教学秘书、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的聘任情况。
3、关于重大经济活动事项
(1)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预算外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
(2)教学设备、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等大额经费使用情况。
(3)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及经费使用情况。
(4)社会捐赠、教职工捐助及使用情况。
4、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
(1)教职工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分配政策和分配情况。
(2)职务和职称评聘政策、指标、评审程序及结果。
(3)教师出国出境、攻读学位等进修规定及结果、教师竞聘上岗的条件及结果。
(4)各类奖惩制度、考核结果及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评选结果。
(5)党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评优评先条件、程序及选举结果。
(6)院工会经费收支、工会活动经费使用情况。
5、关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1)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制度。
(2)学生各类评先、评优程序及结果,学生综合评定结果、
学生的处分(处理)原因及结果。
(3)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确定情况。
(4)学生干部的选拔推荐及确定情况。
(5)贫困生认定,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助学贷款等工作。
(6)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免试推荐情况。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事项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职责。
(2)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
(3)领导干部外事往来及出国出境情况。
7、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事项。
上述党务院务公开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公开,全院教职工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对不能及时、如实公开应公开内容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五、党务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及方法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通报公布学院的重大和主要工作。
2、通过其他专题会议,如中层干部会、党员大会、学生干部会、有关座谈会等形式公布学院的主要工作。
3、定期不定期向院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教代会代表、离退休教职工等通报学院改革发展情况,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通过院内日常集中活动,公开学院及本单位主要工作情况。
5、通过办公文件等书面形式公开学院党政工作情况和制度规定等。
6、通过校园网、宣传橱窗等媒体公开学院有关工作。